question-icon 不动房产证是否可以延期办理?

我买了房子,但是因为一些特殊情况,可能没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去办理不动房产证。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延期办理呢?如果可以,具体要怎么做?会不会有什么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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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不动房产证是否可以延期办理,需要分情况来看: 对于开发商报送办理资料方面: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若开发商逾期提交,导致房屋所有权证书未能按照约定交付或规定交付时间被延误,开发商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从开发商报送资料环节看,是有明确时间规定的,一般不允许随意延期,除非存在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且有相关证据和合理说明,否则开发商要担责。 对于土地使用权相关的“延期”(这里其实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不动房产证延期):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当住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民法典》相关规定,该使用权会自动续期。对于非住宅建设用地,土地的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时,如果土地的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话,那么应该在届满的前一年进行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总之,严格说不动房产证本身没有直接的延期办理概念,但涉及土地使用权续期等相关情况有相应规定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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