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房产继承的书面书不公证能否办理过户?
家里老人去世留下房产,部分继承人想放弃继承,写了书面放弃声明但不想公证,担心这样能否顺利办理房产过户,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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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房产继承的书面书不公证是可以办理过户的,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自2016年7月5日起,司法部废止了《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这意味着房产继承不再强制要求公证。放弃遗产没有强制公证的法律要求,是否公证全凭继承人的自愿。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也就是说,房产过户关键在于依法进行登记。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所以,只要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通过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即使不公证,该放弃行为也是有效的。 不过,虽然不公证也能办理过户,但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能有效避免以后可能发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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