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赃罪可以保释吗?


首先,“销赃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已更名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该罪名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对于能否保释的问题,在法律上对应的概念是取保候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也就是说,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符合上述条件,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在实践中,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犯罪情节的轻重,如果犯罪嫌疑人只是偶尔参与,涉案金额较小,且能够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那么申请取保候审成功的可能性相对较大。相反,如果犯罪情节严重,涉及的犯罪所得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恶劣情节,如多次实施掩饰、隐瞒行为等,那么司法机关可能会认为其社会危险性较大,不同意取保候审申请。 此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若违反上述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总之,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能否取保候审,要依据具体案件情况,并结合法律规定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