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累犯再犯罪是否能取保候审?

我之前有过犯罪记录,现在又涉嫌了一个新的案子。我想了解一下,像我这种累犯的情况,在这次犯罪后有没有可能办理取保候审呢?心里特别没底,想弄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累犯取保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取保候审和累犯这两个概念。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而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同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明确指出,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即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所以,一般情况下,累犯再犯罪是不能取保候审的。因为累犯说明其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较大,采取取保候审可能会发生社会危险性,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但如果累犯存在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特殊情况,并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还是有可能取保候审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