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坐过牢再犯罪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我之前因为一些事坐过牢,现在又涉及了一起案件。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有坐牢前科的人,再犯罪之后还能不能办理取保候审啊?心里很着急,希望能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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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取保候审这个概念。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对于坐过牢再犯罪是否可以取保候审,不能一概而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如果坐过牢的人再犯罪,只要符合上述取保候审的条件,理论上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但是,如果是累犯,根据相关规定和司法实践,一般会被认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险性,通常是比较难获得取保候审的。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比如,《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即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所以,坐过牢再犯罪能否取保候审,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况、是否构成累犯以及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等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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