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财产多久能分割好?

我正在办理离婚,现在到了分割财产这一步,但是一直没有什么进展。我想知道从开始分割到最终完成,法律上有没有规定大概的时间呢?我希望能有个时间预期,好安排后续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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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财产分割所需要的时间,要依据具体的离婚方式来判断。 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在这种情况下,财产分割的时间取决于夫妻双方协商的进度。只要双方能快速达成共识,财产分割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一般来说,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顺利的话,从申请到完成离婚登记及财产分割,大概需要一个多月时间。 要是诉讼离婚,时间就相对复杂和漫长。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果涉及财产分割问题较为复杂,比如存在大量财产需要调查、评估,或者双方对财产分割争议较大,需要多次开庭审理等,时间可能会更久。此外,如果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的审理时间也需要考虑进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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