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走人后还能告公司没签合同吗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当时没签合同,现在已经从那离职了。我就想问问,像我这种情况,辞职走了之后还能不能去告公司没签合同啊?我就是想知道我有没有这个权利,要是能告的话,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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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走人后是可以告公司没签合同的。 首先,咱们来说说为什么可以告。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就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即使辞职了,也不影响主张。 接着说说时间限制,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计算。所以只要在辞职后的一年内,都可以去告公司。 然后说说维权途径。第一步可以先收集证据,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很关键,像工作证件(最好加盖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带有公司名称的工装、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遣工单、同事证词、录音录像,以及其他包含您姓名及公章或老板签名的书面文件等。 有了证据后,先尝试和公司协商,要求支付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等费用。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要带上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无需提供此项)。仲裁委员会立案后会开庭审理,先进行调解,调解失败就下达裁决书。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概念: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双倍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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