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一年没有签劳动合同,辞职后还能索要补偿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一年了,期间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现在我打算辞职,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辞职后能不能向公司要点补偿啊?就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我的权益,要是能要补偿该怎么去争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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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一年没有签劳动合同,辞职后是可以索要补偿的。首先来了解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说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双倍工资,就是用人单位要按照每月工资的两倍支付给劳动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也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您这种上班一年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一方面,从用工的第二个月到第十二个月,您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补偿。另一方面,如果您辞职是因为单位存在一些违法情况,比如没及时足额发工资、没交社保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还得给您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一般是工作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要是和单位协商补偿不成,您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先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特殊规定外,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概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按照每月工资的两倍支付给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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