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能做工伤认定吗?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单位一直拖着不给我做工伤认定,我想自己去做,但又不确定是否可以。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自己能不能做工伤认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走哪 些流程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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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是可以做工伤认定的。下面为您详细讲解相关内容。
首先,了解一下工伤认定的定义。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确定您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是否能被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也就是说,当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为您申请工伤认定时,您自己或者您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就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去申请。这里的1年期限很关键,一定要注意不要超过这个时间,否则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
自己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准备一些材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 材料;(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准备好这些材料后,您就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了。
总之,在用人单位不积极履行申请工伤认定义务的情况下,您完全有权利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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