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不还,录音不能作为证据吗?为什么?
我把钱借给别人,对方一直不还,我当时借钱的时候偷偷录了音。我想拿这个录音去法院告他还钱,但是有人说录音不能当证据。我不太明白,想知道为啥录音不能作为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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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款不还的纠纷中,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但能否被法院采信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证据是指在诉讼中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视听资料等,而录音就属于视听资料的一种。这意味着从法律规定上,录音是具有作为证据的资格的。 不过,录音要被法院认可并采信,需要符合相应要求。首先,录音的取得方式要合法。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比如,在他人住所安装窃听器偷录的录音,就很可能因为取得方式不合法而不能作为证据。 其次,录音要具有真实性。这要求录音没有经过剪辑、拼接等伪造、篡改的情况。若对方对录音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可能需要通过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来确定。 再者,录音要有关联性。即录音内容要与借款不还这个案件事实相关,能够清晰地反映出借款的金额、时间、双方当事人等关键信息。如果录音内容模糊不清,无法明确证明借款事实,那么也很难被法院采信。 所以,借款不还时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但要成为有效的证据,必须满足取得方式合法、具有真实性和关联性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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