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延迟交房可以退房吗?


在购房过程中,开发商延迟交房是购房者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很多购房者关心在此种情况下是否能够退房,下面从法律角度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延迟交房”和“退房”这两个概念。延迟交房指的是开发商没有按照购房合同里约定的时间把房子交给购房者。而退房则是购房者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拿回自己已支付的房款。 对于开发商延迟交房能否退房,要分情况来看。如果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开发商延迟交房,购房者有权退房的相关约定,那么当开发商延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时,购房者就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退房。比如合同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60天,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那么只要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了60天,购房者就可以提出退房。这体现了合同意思自治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购房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若购房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延迟交房经购房者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的“催告”就是购房者要向开发商明确表示,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交房。比如购房者发现开发商延迟交房后,通过书面信函、短信等方式告知开发商,要求其在一个月内交房,如果开发商在这一个月内还是没有交房,购房者就可以向法院请求解除购房合同,也就是退房。这一规定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需要注意的是,购房者要退房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延迟交房符合退房条件,购房者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否则超过一定时间就不能再要求退房了。 综上所述,开发商延迟交房时购房者有可能退房,但要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并且要注意行使解除权的期限。如果遇到开发商延迟交房的情况,建议购房者先仔细查看购房合同,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