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去公证才有效?夫妻离婚房产一定是对半分吗?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正在起草离婚协议书。对于这份协议,不知道需不需要去公证才会有效。另外,我们有一套共同房产,我想了解在法律上,离婚时这套房产是不是必然会对半分 ,想弄清楚这两方面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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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公证才有效这个问题。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是以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为条件,而不是办理公证程序。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不强制要求公证。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诉讼离婚,当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任意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经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另一种是协议离婚,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协商一致并形成离婚协议后,携带相关材料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办完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就生效了,并且该份离婚协议会在民政局存档,具有一定公信力,所以不需要再经过公证程序来确认协议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也没有规定离婚协议必须经过公证才有效。 接下来谈谈夫妻离婚房产是不是一定对半分。夫妻离婚房产分割并不一定是对半分。离婚时,如果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那么就依照约定来处理房产。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而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但必要时也可不均等。如果有争议,人民法院会依法判决。比如,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或者存在照顾子女、老人等情况,那么在房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又或者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房产的分割也不是简单的对半分。 相关概念: 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领取离婚证,婚姻关系即解除。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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