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离婚可以要求对方偿还孩子学费吗?
我是二婚,现在打算和配偶离婚。在婚姻期间,孩子上学产生了不少学费,主要是我在承担。我想知道,离婚的时候我能不能要求对方偿还孩子的学费?这些学费是用于孩子教育的,不知道法律上支不支持我这个诉求。
展开


在法律层面,对于二婚离婚时能否要求对方偿还孩子学费,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孩子与夫妻双方的关系。如果这个孩子是夫妻双方共同的亲生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都有责任为孩子支付学费等教育费用,一般情况下,婚内支付学费是双方共同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离婚时不能要求对方偿还已经支付的学费。但是,如果双方在婚内有关于孩子教育费用分担的书面约定,且约定一方承担大部分或全部费用后另一方需要偿还,那么可以按照约定要求对方偿还。 其次,如果孩子是一方的亲生子女,另一方是继父或继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如果在婚姻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支付了学费,那么在离婚时,对于已经支付的学费,通常也不能要求偿还。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双方有明确约定,或者继子女成年后有能力却拒不履行对继父母的赡养义务等,继父或继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