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饭店没有合同,辞职不干直接走可以吗?

我在一家饭店打工,一直没签合同。现在我不想干了,想直接走人,又怕有啥法律问题。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直接走合不合法,会不会有什么后果呢?
展开 view-more
  • #劳动权益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饭店没有合同,辞职不干直接走是否可行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些法律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者提供社会劳动,实现劳动价值的过程中形成的继续性的、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而书面劳动合同则是证明这种劳动关系的重要书面凭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所以,饭店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再来看关于离职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在正常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下的离职要求。 然而,饭店未与你签订合同,这属于饭店的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虽然饭店没签合同有错在先,但从法律的严谨性和保障自身权益的角度来看,不建议直接走人。直接走可能会导致你无法顺利拿到应得的工资,因为饭店可能会以你未办理正常离职手续为由拖欠工资。而且,如果之后你想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未签订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直接走可能会让证据收集变得困难。 比较妥当的做法是,你可以先与饭店进行沟通,要求饭店支付工资并给予未签订合同的赔偿。如果沟通无果,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这个过程中,你要注意收集能够证明你在饭店工作过的证据,比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这样,你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