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综合年度汇算作废后能否重新申报?

我之前做了综合年度汇算,后来不小心给作废了。现在有点担心,不知道还能不能重新申报。如果可以重新申报,具体该怎么操作呢?会不会有时间限制或者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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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汇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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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年度汇算作废后通常是可以重新申报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情况。 综合年度汇算,简单来说,就是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征管规定,纳税人在完成综合年度汇算申报后,如果发现申报数据有误等情况,可以对申报进行更正或者作废申报。当您将综合年度汇算申报作废后,在规定的汇算申报期内,是能够重新进行申报的。 目前,我国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时间为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只要在这个时间段内,您都可以重新进行申报操作。一般来说,您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等渠道,按照系统提示的流程重新填写收入、扣除项目等信息,完成申报。 不过,如果超过了汇算申报期,可能无法直接在APP上重新申报,此时您需要联系当地税务机关,咨询具体的解决办法,看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完成申报及补退税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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