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退休再就业还能建立劳动关系吗?

我已经退休了,现在又找了份工作。但我不知道我和新单位之间能不能建立劳动关系,也不清楚这方面有啥法律规定。要是不能建立劳动关系,我的权益咋保障呢?所以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退休再就业到底还能不能建立劳动关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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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休就业关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退休再就业是否能建立劳动关系,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就是说,当劳动者退休后,其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 对于退休再就业人员与新单位之间的关系,司法实践中通常不认定为劳动关系,而是认定为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而需要方支付约定的报酬的社会关系。退休人员已经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他们不具备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主体资格。比如,一位65岁的退休工程师,退休后到一家企业担任技术顾问,他与该企业之间一般就是劳务关系。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退休人员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并且与新单位符合劳动关系成立的其他条件,那么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例如,有些地方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劳动关系处理。 总之,退休再就业人员与新单位之间一般是劳务关系,但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和当地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遇到权益纠纷,应根据不同的关系性质,采取相应的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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