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交社保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当公司未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时,赔偿标准以及相关的法律处理方式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下面将详细解释不同方面的规定。 首先,从补缴社保费用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没有给员工交社保,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补缴未缴纳的社保费用。这部分费用包括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在补缴时,公司不仅要缴纳欠缴的本金,还可能需要缴纳相应的滞纳金。滞纳金的数额通常按照每日万分之五来计算,从欠缴之日起开始加收。 其次,在经济补偿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该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如果因为公司未交社保导致员工无法享受社保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例如,员工因病就医,由于公司未缴纳医疗保险,导致员工无法通过医保报销医疗费用,那么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赔偿这部分本可以通过医保报销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员工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来证明自己的损失与公司未交社保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综上所述,当公司未交社保时,员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费用、支付经济补偿以及赔偿因未交社保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