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判决不服可以再审吗


在法律上,判决离婚后如果对财产分割判决不服,是有可能申请再审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首先,咱们来解释一下再审这个概念。再审其实就是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之前的判决可能存在问题,就有机会重新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如果在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中,存在上述这些情况,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再审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所以,如果您觉得财产分割判决不公,要尽快查看是否符合再审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