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可以出租三十年吗
我想在农村租一块集体土地,时间比较长,打算租三十年。但不清楚法律上允不允许,不知道农村集体土地出租有没 有什么限制条件,所以想问问农村集体土地能不能出租三十年。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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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出租三十年的。
首先来说说农村集体土地出租这个概念,简单讲就是农村集体把土地的使用权在一定时间内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定支付租金。
在法律规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其中,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这意味着如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本集体发包的农村土地用于农业生产等符合规定的用途,从承包角度讲,是可能存在三十年的情况的 。
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也不得超过二十年。这是对一般土地租赁期限的限制。
也就是说,如果是一般主体租赁农村集体土地,单纯从租赁角度,直接约定三十年是不行的,超过二十年部分无效。但如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承包的形式,在符合土地用途规划(比如不能将耕地随意改成建设用地等)、签订合法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如租金支付方式、土地用途等)等条件下,对于耕地、草地、林地等按承包法规定,是可以有三十年期限的。
所以,农村集体土地出租三十年不能 一概而论,要分情况看主体身份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相关概念:(农村集体土地:指农村集体成员共同所有的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一种方式 土地租赁:一方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渡给另一方并收取租金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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