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买房是否可以抵扣个税?
我之前已经买过一套房了,现在打算再买一套。听说买房可以抵扣个税,我不太清楚第二次买房还能不能享受这个政策。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从法律规定上来说,第二次买房可不可以抵扣个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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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第二次买房是否可以抵扣个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这里涉及到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这个概念。简单来说,就是纳税人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这样就能少交一部分个税。 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这里明确指出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所以,如果你的第二次买房符合首套住房贷款的定义,是可以享受个税抵扣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也就是说,关键在于银行是否给予你首套房贷款利率。若银行认定该笔贷款为首套房贷款,即便从购房次数上看是第二次买房,也能按照规定每月定额扣除1000元用于计算个税。 然而,如果第二次买房时,银行认定不属于首套房贷款,那么就不能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不能抵扣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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