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精神残疾是否能独立办低保?
我是二级精神残疾,生活上有些困难,想申请低保来缓解经济压力,但不清楚自己这种情况能不能独立去办理低保,不知道相关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希望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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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二级精神残疾是否能独立办低保,需要先明白低保的概念和相关规定。低保,全称为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了帮助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困难家庭而设立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也就是说,能不能享受低保待遇,关键在于家庭整体的经济状况,而不单纯取决于是否残疾。 根据我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这里强调了两个重要条件,一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标准,二是家庭财产状况要符合规定。 对于二级精神残疾者,如果其有自己独立的经济来源,并且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即使是二级精神残疾,也不符合低保申请条件。相反,如果二级精神残疾者没有独立经济来源,或者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同时家庭财产状况也符合规定,那么就可以申请低保。并且在实践中,二级精神残疾通常会被认为是比较严重的残疾情况,在审核时可能会受到更多关注和考虑。 此外,各地的低保政策会存在一定差异,具体的申请条件和审核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有些地方可能会对重度残疾人员有额外的照顾政策,比如单独将其纳入低保范围。所以,二级精神残疾者要了解当地具体的低保政策和申请流程,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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