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自费了走零星报销是否能报销?
之前看病的时候我直接自费结算了费用,后来听说有零星报销这个政策。我不太清楚已经自费的费用能不能通过零星报销来处理,也不知道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能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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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零星报销。零星报销其实就是参保人员在就医时没有直接进行医保结算,而是先自己掏腰包付了钱,之后再按照规定的流程去申请报销医保费用。 在我国,不同地区对于已经自费后走零星报销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不过总体来说,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是可以进行报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因为以下这些原因导致的自费,通常是可以申请零星报销的。比如,参保人员在非参保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来不及进行直接结算;或者是因为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还有可能是参保地的医保系统出现故障,没办法实时结算等情况。 但是,想要进行零星报销,也是有一些要求的。你得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像医院的收费票据、费用清单、病历等。而且申请报销的时间也是有限制的,一般要求在费用发生后的一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具体的时间限制各个地方都不太一样。所以,如果已经自费了,你可以先去了解一下当地医保部门关于零星报销的具体政策和流程,准备好相应的材料,然后去申请报销。要是符合条件,就能把该报销的费用拿回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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