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户口能分户吗
我现在处于取保候审阶段,最近因为一些实际生活需求,想进行户口分户。但又担心自己处于取保候审这个特殊时期,不知道这样做是否被允许,所以想了解一下在取保候审期间到底能不能分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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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取保候审期间,通常未经执行机关同意是不能分户的。 首先来说说取保候审,它是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一般针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限制行动自由的犯罪嫌疑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1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而分户这一行为会导致住址等信息发生变动,属于违反了上述规定。 另外,从户籍管理角度讲,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但处于取保候审期间,要先获得执行机关同意才可以进行分户操作,否则可能面临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等后果,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监视居住、予以逮捕。所以,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建议先向执行机关申请,获批后再按正常户籍流程办理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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