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年度汇算可以不进行汇算吗?
我收到了关于税收年度汇算的通知,但我不太想进行汇算。我不太清楚不汇算会有什么后果,也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必须要进行汇算。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说,税收年度汇算可以不汇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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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年度汇算指的是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将该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出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该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的过程。 一般情况下,存在几种情形是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纳税人在2024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一是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二是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三是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四是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然而,如果不符合上述无需办理的情形,那就必须要进行年度汇算。如果应当办理年度汇算而不办理,可能会面临一些不利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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