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可以一次性补缴完吗?


社保能否一次性补缴完,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首先,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果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还不足15年,是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的。依据是《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该意见明确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本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而对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情况就相对复杂一些。一般来说,在《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但要是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的,只能逐年缴费,缴满15年才可以享受待遇,通常不允许一次性补缴。 此外,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社保断缴,那么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补缴应缴未缴的社保费用。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总之,社保一次性补缴的政策较为复杂,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