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儿子可以送给别人抚养吗?

我家里经济条件不太好,实在没能力好好抚养儿子。我想把儿子送给经济条件好点的亲戚抚养,让他能有更好的生活。但又担心这样做合不合法,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儿子能不能送给别人抚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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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送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角度来看,儿子是有可能可以送给别人抚养的,但需要符合一系列严格的条件和遵循法定的程序。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送养”这个概念。送养,通俗来讲,就是孩子的亲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通过法定程序,将孩子交给他人抚养,让他人成为孩子新的监护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规定,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如果您属于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儿子的生父母这一情况,是可以考虑送养的。比如,遭遇重大疾病、重大经济困难等情况,导致确实没有能力抚养孩子。 同时,该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送养儿子需要父母双方都同意。只有在一方下落不明或者查找不到时,另一方才可以单独送养。 另外,送养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根据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这就要求接受送养的人要符合这些条件,能够给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送养和收养都必须依法进行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所以,即使您和收养人都符合条件,也不能私下送养,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这样收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儿子是有可能送给别人抚养的,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来进行,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和送养收养行为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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