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女儿照顾父母,儿子都不管,儿子能继承遗产吗?
我家有个情况,我是女儿,一直悉心照顾父母,可我哥哥弟弟对父母不管不顾。现在父母年纪大了,我担心之后遗产继承的问题,想知道像我哥哥弟弟这种不管父母的,在法律上还能不能继承遗产?
展开


在法律层面,儿子是否能继承遗产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首先,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从法定继承的基本规定来看,儿子作为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继承遗产的权利的。 然而,该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也规定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在你描述的情况中,儿子有扶养能力却不管父母,而女儿一直照顾父母。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女儿可以要求多分,而儿子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遗产。不过,这需要有证据证明儿子不尽扶养义务,比如日常照顾父母的花费记录、邻居的证人证言等。 此外,如果父母立下遗嘱,明确表示遗产由女儿继承,排除儿子的继承权,那么按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儿子就不能继承遗产。遗嘱可以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形式,但都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才有效。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