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一方有社保死后,另一方可以领取社保相关待遇吗?

我爱人有社保,最近不幸离世了。我想知道,他这份社保我能不能领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也不清楚自己有没有这个资格,所以来问问具体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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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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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一方有社保且去世后,另一方是否可以领取相关待遇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社保中的养老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也就是说,如果去世一方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还有余额,那么另一方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是可以继承这部分余额的。例如,去世方每月缴纳养老保险,其中一部分进入了个人账户,在其去世时,这部分剩余的钱,配偶等法定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 其次,关于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这里的遗属就包括配偶,所以另一方是可以申请领取这两项待遇的。丧葬补助金是为了帮助支付去世人员的丧葬费用,而抚恤金则是对其家属的一种经济补偿。 然后,对于社保中的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主要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一般不存在去世后配偶直接领取的情况。但是,如果去世一方的医保个人账户还有余额,在一些地区,配偶可以按照当地规定申请继承使用这部分余额。 最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通常是针对参保人本人在特定情况下的保障,在参保人死亡后,一般不存在配偶领取相关待遇的情形。总之,夫妻一方有社保去世后,另一方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继承、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等方面通常是有相应权益的,但具体操作要按照当地社保部门的规定和流程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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