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名下有房产,另一方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我和配偶婚后一直租房住,但配偶名下婚前有一套房产。最近我们想提取公积金来缓解房租压力,不知道在配偶名下有房产的情况下,我能不能提取自己的公积金呢?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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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对于配偶名下有房产,另一方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这一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如果是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情况,即使房产在配偶名下,另一方通常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这里并没有限定房产必须登记在本人名下,只要是用于夫妻双方的自住住房相关需求,另一方就有权提取。 其次,如果是因租房提取公积金,一般来说,各地对于租房提取公积金有不同的规定。有的地方要求职工及配偶在当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这种情况下,若配偶名下有房产,另一方可能无法以租房为由提取公积金。但也有些地方会综合考虑家庭的实际居住情况和经济状况等因素,可能仍允许符合条件的另一方提取。 此外,如果是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情况,若配偶名下的房产存在贷款,另一方也可以根据规定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该笔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同样在第二十四条中提到了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可提取公积金的情形。 所以,总体而言,配偶名下有房产时另一方是否能提取公积金,要根据具体的提取事由以及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来确定。建议你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详细情况,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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