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租赁合同签订一年中途可以不租吗?

我之前租了个房子,签了一年的租赁合同。但现在因为工作变动要去别的城市了,就不想继续租了。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中途不租啊?我主要想了解从法律角度我有哪些权利和义务,要是中途不租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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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子租赁合同签订一年中途是可以不租的。 首先,要是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那么就可以提前中止租房合同,这种情况下承租人直接退房不需要支付赔偿。这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还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其次,如果出现一些法定解除情形,承租人同样能直接退房且无需赔偿。比如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若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然而,如果不符合上述协商一致或法定解除的情况,中途不租一般会构成违约。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通常就需要按照租房合同上的约定进行赔偿,比如支付违约金等。 另外,如果已经预缴了一整年的租金,由于租金属于预付款性质,在中途不租的情况下,理论上这部分款项一般是无法退还的,但也可以和房东协商。还有押金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是必须退还的。 总之,签了一年租赁合同中途不租要分情况来看,建议你先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再和房东好好沟通协商。 相关概念: 房屋租赁合同:就是房屋出租人把自己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房屋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要按规定时间给出租人租金,到合同到期时要把房屋完好地还给出租人的一种书面协议。 法定解除情形: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不需要双方再另外约定。 违约责任:就是合同里的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或者履行得不符合约定,需要承担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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