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租赁合同可以抵押吗?
我有一份店面租赁合同,现在资金周转有点困难,想拿这份合同去抵押借点钱,不知道在法律上是否可行,不太清楚店面租赁合同有没有抵押的资格,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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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租赁合同本身一般是不可以进行抵押的。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抵押的概念。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也就是说,用于抵押的通常是具有一定经济价值且可以依法处分的财产。 而店面租赁合同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它是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就店面租赁事宜达成的协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属于具有交换价值和可让与性的财产范畴。我国《民法典》规定,可用于抵押的财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这里面并没有提及合同可以作为抵押物。 不过,基于店面租赁合同所产生的预期收益等权益,在符合一定条件和经过特定程序的情况下,有可能可以进行质押等融资操作,但这和直接用店面租赁合同抵押是不同的概念。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所以,单纯的店面租赁合同通常是不能用于抵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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