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一年以后还可以起诉吗
之前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当时大家都没当回事儿,也没去医院检查。结果这都过去一年了,对方突然说身体不舒服,要去医院检查,还说要起诉我。我就想问问,都过去一年了,他还能起诉我吗?这种情况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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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撞人一年以后通常还是可以起诉的。这里涉及到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撞人这种侵权纠纷中,一般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也就是知道被撞导致损害)时起算诉讼时效。所以,即便撞人事件过去一年,只要没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受害人仍然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来主张自己的权利。不过,被告方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如果被告提出且法院查明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法院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然而,如果被告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是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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