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签了协议之后还能起诉吗?


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即使签订了相关协议,在一定情况下还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下面为你详细分析。首先,我们需要理解医疗事故协议的性质。医疗事故协议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它是医患双方就医疗事故的处理、赔偿等事项达成的一致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只要协议符合法定的订立形式,它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般情况下,签订协议意味着双方都认可协议中的条款,并愿意受其约束。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签订协议后就完全丧失了起诉的权利。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形,当事人仍然可以起诉。一是协议存在可撤销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在签订协议时,患者由于对自身病情的严重程度、后续治疗费用等存在重大误解,导致签订的协议显失公平,这种情况下患者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再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比如医院故意隐瞒患者的真实病情,诱导患者签订了不合理的赔偿协议,患者就可以依法请求撤销。二是协议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协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协议是无效的。例如,协议中约定免除医院的主要责任,或者排除患者的主要权利,这种约定可能因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而无效。在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患者当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确定赔偿责任。三是出现了新的情况。如果在签订协议后,患者的病情出现了新的变化,导致之前协议约定的赔偿金额远远不足以弥补患者的实际损失,患者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赔偿金额。不过,在起诉时,患者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患者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协议存在可撤销、无效的情形,或者证明出现了新的情况导致需要增加赔偿金额。总之,医疗事故签了协议后并非绝对不能起诉,关键要看协议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起诉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