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钱不还能够在原告处起诉吗

有人欠我钱一直不还,我想起诉他,可我不想跑到对方那边的法院去打官司,觉得太麻烦。就想问问这种欠钱不还的情况,我能不能直接在我自己所在地也就是原告这边起诉呢,想了解下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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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欠钱不还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原告处起诉。 首先,民事诉讼中,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是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的。 一种情况是双方有书面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债权债务双方事先在书面协议里约定了发生纠纷在原告住所地起诉,那么就可以按照约定在原告处起诉。 另外,如果是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这几种情况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虽然这里主要说的是身份关系诉讼,但可作为参考的法律精神理解特殊情形下原告住所地法院的管辖权。 还有,如果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这种情况下,因为欠钱不还纠纷争议标的是给付货币,债权人作为接收货币一方,其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债权人可以在自己所在地即原告住所地起诉。 相关概念: 合同履行地:就是合同当中约定履行义务的地点,如果合同没约定或约定不明,就按法律规定来确定,比如刚刚提到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 级别管辖:就是不同级别的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比如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各自受理案件的范围是不同的。 专属管辖: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法律强制规定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比如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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