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是否可以起诉欠款人?
我借给一个朋友一笔钱,他现在人在其他省份,我催了他很多次还钱,他都拖着不还。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知道能不能在我所在的地方跨省起诉他,还是必须要到他所在的省份去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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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跨省是可以起诉欠款人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概念和依据。 首先,要明白诉讼管辖这个概念。诉讼管辖就是确定哪个法院有权受理和审理某个案件。对于欠款纠纷这类民事案件,法律规定了一般的管辖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一般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也就是说,按照一般情况,您通常要到欠款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去起诉。 不过,该法第二十四条还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欠款纠纷中,如果你们之间对于合同履行地有约定,那么可以按照约定的履行地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约定,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也就是说,如果您是出借人,您所在地就可以视为合同履行地,那么您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即便欠款人在其他省份。 所以,综合来看,跨省起诉欠款人是可行的。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到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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