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起诉离婚还能分到财产吗,该怎么处理?


在起诉离婚时,是有可能分到财产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知识和处理方式。 首先,要明确夫妻财产的类型,主要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而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财产的处理,在起诉离婚时,法院一般会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看能否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比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另外,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 所以,起诉离婚时是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来争取分割财产的,关键是要确定好哪些是共同财产,并且了解自己在财产分割中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