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奸后有对方聊天记录承认强奸,能告他吗


被强奸后有对方聊天记录承认强奸,是可以告他的。 首先来说说强奸罪,简单讲,就是违背妇女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存在一些加重情节的,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接着讲讲证据这方面。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它能不能被法院认可,要看是否满足一定条件。要是双方都承认这个聊天记录是真实的,那法官通常会认为它是真的;要是聊天记录经过有专业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鉴定,或者经过公证部门公证,也可能被当作证明事实真相的证据;再有,如果有合适的证人出来作证,证明这个聊天记录确实是真的,同样能当作证据。不过,仅有聊天记录可能并不够。在指控他人实施强奸犯罪时,还需要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比如现场可能存在的含有人工合成药物及其成分的饮料器材(像水杯)、针筒注射器或针剂药水、含有酒精成分的酒瓶等;受害者的陈述证词;现场发现的疑似肇事者留下的精液痕迹,以及必要的DNA鉴定结果;被告人的供述证言和其他有力的目击者或者见证人所作的证词。 所以说,有聊天记录可以去告,但为了让指控更有力,最好能收集到更多方面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他们会依法进行调查取证。 相关概念: 证据链条:就是一系列证据相互关联、相互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体系。就好比一条链子,每个证据都是其中的一环,环环相扣才能牢固地证明犯罪事实。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不同犯罪的追诉时效不一样,强奸罪一般情况下追诉时效是十五年,如果存在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等特殊情形,追诉时效是二十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