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后申办复审的流程是什么?


当商标申请被驳回后,申办复审是商标申请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申办复审的流程。 首先是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商标复审申请书、商标图样、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复审申请书要详细说明申请复审的理由,比如阐述商标具有显著性,不会与他人在先商标造成混淆等。同时,还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像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合同、广告宣传资料等,以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和影响力。 接着是提交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请,也可以直接到商标评审委员会办公场所提交。申请时间是自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之日起 15 天内,超过这个期限,商标复审申请将不被受理。 然后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主要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如果申请材料存在问题,商标评审委员会会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正。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补正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通过形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全面审查申请复审的商标,结合申请人提供的理由和证据,以及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判断该商标是否应该予以注册。 最后,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做出复审决定。如果复审理由成立,商标将初步审定并公告;如果复审理由不成立,商标将维持驳回决定。申请人如果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还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该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