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了银行4千现在还不起会有多严重?
我之前因为一些突发情况用了银行的钱,现在欠银行4千还不上了。心里特别着急,也很害怕。想知道这种情况到底会有多严重,会不会影响我的信用,会不会被银行起诉,对我以后的生活、贷款之类的会有哪些影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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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欠了银行4千还不起,可能会产生以下几方面后果: 首先是经济上的损失,会产生罚息。一旦逾期,银行会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作为每天的罚息,这意味着还款金额会不断增加。比如原本正常还款只需还4千本金,逾期后随着时间推移,要还的钱就会比4千多不少。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其次,个人信用受损。银行会将逾期记录上报到征信系统,留下不良信用记录。以后再想办理信用卡、贷款等金融业务时,银行或其他贷款机构在审核时看到不良记录,可能会拒绝申请,或者提高贷款条件,比如要求更高的首付、更高的利率等。因为银行在放款前,征信记录是重要审核标准之一。 再者,若逾期时间较长,超过3个月仍未缴款,银行可能会依法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例如冻结贷款人以及贷款担保人(如果有)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财产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包括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以及诉讼费等。 不过,如果是因为特殊且正规的理由,比如丧失劳动力、失业等导致无力偿还,可以写减免申请书,提供相关证明同银行进行协商。 另外,一般来说,单纯欠4千未达到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恶意透支5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 ),不会涉及刑事责任,但要是被认定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将受到法律制裁。 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偿还的情况下,要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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