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三手的安置房还能不能卖?
我之前买了一套三手的安置房,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想把它卖掉。但我不太清楚这种已经转手两次的安置房,我有没有权利卖出去,卖的话符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想问问大家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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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安置房是政府因城市建设、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对于能否出售购买的三手安置房,需要分情况来看。一般而言,如果该安置房已经取得了合法的产权证书,那么通常是可以进行买卖交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当安置房完成产权登记,你作为产权人,拥有合法的处分权,能够将房屋出售。 然而,如果安置房尚未取得产权证书,其交易可能会受到诸多限制,甚至在法律上存在一定的风险。部分地方可能会出台相关政策,对安置房的上市交易设定时间限制,比如规定在取得房产证一定年限后才能上市交易。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你购买了三手安置房,若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交易条件,强行出售可能会导致交易无效,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的法律纠纷。 所以,你需要先确定该三手安置房是否已取得产权证书,以及当地是否有关于安置房交易的特殊政策限制。若不确定,建议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或专业律师,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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