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接受投资取得的商标权是否可以扣除?

我公司接受了一笔投资,获得了商标权。在税务处理方面,不太清楚这个接受投资取得的商标权能不能进行扣除,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要求,不知道有没有懂这方面的能给解答一下。
展开 view-more
  • #商标权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接受投资取得的商标权是否可以扣除这个问题时,我们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和税务规定。 商标权属于无形资产的范畴。无形资产通俗来讲,就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商标权就是企业凭借其商标所拥有的一种特殊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但是,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自创商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以及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除外。 当企业接受投资取得商标权时,这种情况下获得的商标权是符合无形资产定义的。只要该商标权是与企业的经营活动相关的,并且不是上述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情形,那么企业就可以按照规定对该商标权进行摊销,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应的摊销费用。 摊销的计算通常要依据合理的方法和规定的期限。一般来说,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企业需要根据商标权的预计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直线法等合理方法计算每年的摊销额,然后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进行扣除。 所以,接受投资取得的商标权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扣除的。企业要确保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操作,保存好相关的投资协议、商标权证书等资料,以证明该商标权的取得和使用符合扣除条件。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