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不在一个人名下吗?
我有个商标,现在想把使用权给别人,但又不想转让所有权,不知道这样行不行。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商标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规定,也不知道两者能不能分开在不同人名下。想了解下相关法律情况,这样做是否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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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可以不在一个人名下的。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相关概念和依据。 商标所有权,通俗来讲,就是商标的主人对这个商标拥有绝对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处分等。商标的所有权人可以自主决定商标的命运,比如把商标转让给别人,或者授权给他人使用等。 而商标使用权呢,是指使用商标的权利。拥有使用权的人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该商标。 从法律依据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这就表明,商标所有权人可以通过签订许可合同,将商标的使用权授予他人,从而使得商标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属不同的主体。 例如,一家知名的食品公司拥有某个商标的所有权,它可以和其他小食品厂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允许小食品厂在其生产的食品上使用该商标,小食品厂获得了商标的使用权,但商标的所有权仍然归知名食品公司所有。所以,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商标所有权和使用权是能够不在一个人名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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