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能免于刑事处罚吗


交通肇事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首先要明白,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这些情形可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比如事故只是造成了极轻微的财产损失,人员也只是擦破点皮,这种情况可能就会被认为情节显著轻微。二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过了这个期限,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三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是国家对某些罪犯赦免其刑罚的一种制度,如果被特赦,就不用再受刑事处罚。四是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但交通肇事罪不属于此类。五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这种情况下刑事诉讼一般也会终结。六是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另外,《刑法》中也有相关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规定。比如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总之,交通肇事并非绝对会受到刑事处罚,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定。 相关概念: 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特赦:是指国家元首或者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已受罪行宣告的特定犯罪人,免除其全部或者部分刑罚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