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股份申请破产的流程是怎样的?

我持有一家股份公司的部分股份,现在公司经营状况很差,感觉快撑不下去了。我想了解下,如果公司要申请破产,具体的流程是什么样的?我作为股东在这个过程中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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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申请破产流程是在公司陷入严重经营困境、资不抵债等情况下,通过法定程序来结束公司运营的一系列步骤。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申请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也就是说,公司自己(债务人)如果觉得符合破产条件,比如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资不抵债等,就可以主动向法院申请破产。而公司的债权人,在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也有权利向法院提出申请。 接着是受理阶段。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法院认为申请符合条件,就会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的职责包括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等。 之后进入宣告破产阶段。管理人会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理、评估和处理。当法院根据管理人的报告,认定公司确实达到破产条件,就会依照法律规定宣告公司破产。在这个阶段,公司的全部财产将被用于清偿债务。 最后是破产清算和注销阶段。管理人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对公司的债务进行清偿。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在完成所有债务清偿后,管理人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司的法人资格至此消灭。 作为股东,在公司申请破产过程中,有了解公司破产进展情况的权利,也有配合管理人工作、提供相关资料等义务。同时,股东的股权在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公司资产的分配而受到影响,一般情况下,股东的权益会在清偿完所有债务后才有可能得到分配,但如果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股东的股权可能会归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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