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运输费和货物可以一起开票吗?

我是做贸易生意的,经常会涉及货物运输。最近有客户要求把运输费和货物的费用开在同一张发票上。我不太清楚这样操作合不合法合规,想了解下运输费和货物能不能一起开票,有什么规定和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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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运输开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的税收管理和发票开具相关规定中,运输费和货物能否一起开票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混合销售和兼营这两个概念。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这里所说的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比如一家主要从事家具销售的企业,在销售家具的同时提供运输服务,这就属于混合销售行为,一般情况下要按照销售货物来缴纳增值税,也可以将运输费和货物一起开具货物销售的发票。 而兼营是指纳税人既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又从事其他项目。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例如一家企业,既销售电子产品,又有专门的运输车队对外提供运输服务,这就属于兼营行为。如果该企业能分别核算货物销售额和运输服务销售额,那么货物和运输费要分别开票;若未分别核算,就要从高适用税率来缴纳增值税开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条也明确了混合销售的定义和税务处理原则。所以,当企业的业务符合混合销售情形时,运输费和货物可以一起开票;符合兼营情形且分别核算的,要分开开票;未分别核算则从高适用税率开票。企业需要根据自身业务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税收法规的要求正确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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