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费普票能否用于抵扣进项税?

我公司经常会有员工因业务外出产生交通费,取得的是普通发票。我想了解下,这些交通费普票能不能用来抵扣公司的进项税呢?不太清楚税法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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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税法中,进项税抵扣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以将购进货物、劳务、服务等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采购过程中缴纳的税,可以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少交一部分税,从而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一般情况下,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的。不过,对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有特殊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 + 3%)× 3%。 也就是说,如果您取得的交通费普票是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发票,并且注明了旅客身份信息,那么是可以按照上述公式计算抵扣进项税的。但如果不是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普票,或者虽为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普票但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通常就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企业在进行进项税抵扣时,需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操作,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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