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取保候审期间能去外地旅游吗?

我现在正处于取保候审阶段,很想去外地旅游放松下心情。但又担心这样做会不会违反相关规定,带来不好的后果。所以想了解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到底能不能去外地旅游,具体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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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取保候审期间能否去外地旅游,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 一般情况下,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得到执行机关的批准,是不能去外地旅游的。这是因为取保候审的目的是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能够随传随到,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如果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可能会影响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甚至可能导致逃避法律责任的后果。 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因就医、探亲等正当理由确实需要去外地,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执行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在认为不会影响案件的办理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管的情况下,有可能批准其前往外地旅游。 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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