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被保全的财产是否可以转移?
我名下有一些财产,其中部分被法院保全了,但还有一些没被保全。我现在想把没被保全的这部分财产转移给别人,不知道这样做在法律上是否允许,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所以想了解下未被保全的财产能否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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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未被保全的财产是可以进行转移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也就是说,被保全的财产在保全期间是不能随意转移的,而未被保全的财产,其处分权原则上仍然属于财产所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物权的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表明在没有其他法律限制的情况下,财产所有人对于未被保全的财产有权进行转移等处分行为。 不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财产所有人转移未被保全财产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的利益,那么债权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该法典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所以,如果只是正常的财产转移,不涉及逃避债务等非法目的,那么转移未被保全的财产是合法的。但如果存在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的情况,债权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撤销该转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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