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别人申请了财产保全,我还能申请吗?

我和别人都对同一个人有债权,现在那个人有财产可能被转移,他已经申请了财产保全,我有点着急,不知道我还能不能再申请财产保全啊?我担心不申请的话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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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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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同时,该法并没有限制多人对同一财产申请保全。 也就是说,别人申请了财产保全之后,你仍然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已经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先查封、扣押、冻结的法院对相应财产进行处分后,排列在后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自动转为查封、扣押、冻结。所以,如果你也有保全需求,并且符合财产保全的条件,是能够向法院提出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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