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是否可以保全欠债人的房产?
我借给别人一笔钱,现在对方不还钱,我想起诉他。听说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我想知道我作为个人能不能去申请保全欠债人的房产,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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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是可以保全欠债人的房产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所以,当个人作为债权人,为了保障自己债权的实现,防止欠债人转移、隐匿房产等财产,是可以申请对欠债人的房产进行保全的。 在诉讼过程中,根据该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这意味着在诉讼阶段,债权人同样可以申请保全欠债人的房产。 不过,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且要提供一定的担保。如果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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